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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一、二機OAB鼓風機檢修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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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興一、二機OAB鼓風機檢修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31.40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4/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4/22 08:30 |
開標時間 | 109/04/22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2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政府核准登記合格機械廠商且曾完成類似興一、二機FGD吸收塔空氣鼓風機維修(含本體鑄件製新)之完工證明文件。 (二)、承攬商(以下簡稱乙方)應於本工作決標次日起十個日曆天內提出工安人員相關正本證明文件供甲方核對,影本陳核後存檔備查,該工作人員須為乙方公司在職人員(證明文件如勞保單、薪資證明單等)且須受雇從事於本工作。乙方若未能於期限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送甲方認可審查,甲方即以書面催告五個日曆天內,乙方若仍未能於期限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送甲方認可審查,則視同乙方無履約能力,甲方得解除或終止契約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沒收履約保證金。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