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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溪三和橋上游右岸防災減災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於 109/04/1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磺溪三和橋上游右岸防災減災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646,816元 ,開標時間109/04/2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4/28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磺溪三和橋上游右岸防災減災工程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3.13.20.20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109/04/16
109/04/28 09:30
109/04/28 10:00
4,646,816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7元
總計	16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廠商資格]:土木包工業(含)以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費用詳政府採購網。
[決標方式]: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2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無法通知亦同)。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應以本局【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板橋分行02703607057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 投標廠商應自備封套,將標單文件之標封等範例列印黏貼於自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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