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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高壓變電站設備逐年改善及防洪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於 109/04/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全校高壓變電站設備逐年改善及防洪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584,064元 ,開標時間109/05/0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5/04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全校高壓變電站設備逐年改善及防洪工程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92.1.47
總務處
109/04/21
109/05/04 17:00
109/05/05 10:00
2,584,06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合法登記設立之甲級電器承裝業。請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年度會員證。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檢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在作為證明文件,請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5.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6.其他證明文件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內之審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