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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質知識網絡推動與發展計畫二期第二階段(1/2)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於 109/04/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灣地質知識網絡推動與發展計畫二期第二階段(1/2)」,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0,800,000元 ,開標時間109/05/14 14: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5/13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臺灣地質知識網絡推動與發展計畫二期第二階段(1/2)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3.13.6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109/04/21
109/05/13 17:00
109/05/14 14:30
10,8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單位,應持有以下證件之一者:(1)法人登記證書或核准設立登記證明。(2)公函證明。 2.人民團體、財團法人或公司,應持有以下證件: (1)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金融退票紀錄證明。 (二) 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研究員,如係公立學校或公務機構人員,須檢附所屬服務單位(主管)同意證明。 (三)檢附服務建議書15份 (詳招標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