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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及大貨車禁行路段科技執法建置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於 109/04/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及大貨車禁行路段科技執法建置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000,000元 ,開標時間109/05/0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5/08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及大貨車禁行路段科技執法建置計畫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3.80.11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資訊中心
109/04/27
109/05/08 09:00
109/05/08 10:00
3,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資訊服務業(I301)之公司或行號。 (二)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服務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