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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北部院區南側藝文服務中心室裝工程(含電力工程配置)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立故宮博物院 於 109/04/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故宮北部院區南側藝文服務中心室裝工程(含電力工程配置)」,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93870939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更正公告
閱
故宮北部院區南側藝文服務中心室裝工程(含電力工程配置)
3.35
109/04/28
109/04/23 ─ 109/04/29
是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應同時具備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之一及電器承裝業。 ■營造業:甲等(含以上)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c.「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 ■室內裝修業: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建築物室內裝修業專業廠商登記清冊(內含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清冊。涉及裝修施工項目:須具備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資格證件影本)。 c.「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 ■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