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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增班教學環境設備整修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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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幼兒園增班教學環境設備整修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
機關代碼 | 3.97.8.9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大樹區溪埔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大樹區溪埔國民小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4/2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5/05 09:00 |
開標時間 | 109/05/05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559,421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經政府登記合格設?於高雄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未受停權、業處分者)、內政部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