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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酒廠包裝股增設快速捲門及鋁門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109/05/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嘉義酒廠包裝股增設快速捲門及鋁門」,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69,000元 ,開標時間109/05/13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5/13 10: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嘉義酒廠包裝股增設快速捲門及鋁門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3.7.74.36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
109/05/05
109/05/13 10:00
109/05/13 10:30
169,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廠商營業項目(許可業務)證明如下:營業項目需為C、E、F之各項製造、安裝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公司或商號)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之登記資料投標。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並應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需有回訓證明且在有效期間內)及持有該公司勞工保險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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