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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建設計畫委託法律顧問服務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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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建設計畫委託法律顧問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5 |
機關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5/13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6/12 10:00 |
開標時間 | 109/06/12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14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中華民國境內登錄之律師事務所登記或設?之證明。 二、具備國際商務法律事務訴訟經驗或具有國際商務法律協調仲裁經驗。 三、投標廠商應出具無利益衝突聲明,於投標時及本案履約期間,於下列所述之第三航站總顧問或設計顧問團隊之公司為對造之情況下,就本案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工作範圍內案件之受任,並無律師法或律師倫理規範所定依法不得受任之情事: 1.第三航站區總顧問團隊之廠商: (1)NACO, Netherlands Airport Consultants B.V.。 (2)美商科進?誠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原名稱:美商?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3)林同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第三航站區設計顧問: (1)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Rogers Stirk Harbour + Partners (3)Ove Arup and Partners Hong Kong Limited (4)宗邁建築師事務所。 四、投標廠商須提出事務所登錄資料及本標案主、協辦律師之律師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律師應提出法務部之許可文件)與加入律師公會之證明文件。 五、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無營業稅者)。 六、信用證明(影本)。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及第68點內容。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