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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學國小109年度遊樂器材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09/05/1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志學國小109年度遊樂器材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870,744元 ,開標時間109/05/26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5/26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志學國小109年度遊樂器材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3.76.55
花蓮縣壽豐鄉志學國民小學
109/05/14
109/05/26 09:00
109/05/26 10:30
1,870,74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凡經營與本次採購標的有關之業別廠商,領有政府核發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所提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稅捐機關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經政府登記之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工程包工業、丙等 以上(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 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 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四)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