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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定古蹟潭子農會穀倉修復暨再利用工程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於 109/05/2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中市定古蹟潭子農會穀倉修復暨再利用工程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1,024,115元 ,開標時間109/06/0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6/0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臺中市定古蹟潭子農會穀倉修復暨再利用工程案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3.87.33.38
資產修復課
109/05/25
109/06/08 17:00
109/06/09 10:00
151,024,115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之公司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二、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並須具備下列資格:(一) 工地負責人(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為專職):1.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3.古蹟修復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二)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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