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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號誌聯鎖系統更新統包工程)
公告類別 |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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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號誌聯鎖系統更新統包工程) |
機關代碼 | 3.15.18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5/25 |
截止收件日期 | |
開標時間 | |
內容摘要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期間 | 109/05/25 ─ 109/05/29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 E603050)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 E603080)。 2.外國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並登記成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之證明文件。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三)若屬尚未經我國政府登記成立分公司之外國公司,則應遵循下列規定辦理: 1.須提出該國政府核發公司合法成立之證明文件,得為影印本。並須檢附經我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正本。 2.應檢附公司負責人簽名文件正本1份。若授權代理人執行權利者,應另外檢附代理人授權書1份。投標文件規定須蓋印章之處,廠商得以其負責人或經授權之代理人之簽名代替。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投標商提送之工程實績應以截止投標日前 15 年內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 。 因需填字數超過本欄位(限填500個中文字)限制,有關特定資格部分,請詳參本案採購投標須知六十六。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下載公開閲覽說明文件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