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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北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實施計畫-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二期工程(包含三年試運轉代操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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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新竹縣竹北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實施計畫-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二期工程(包含三年試運轉代操作)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機關代碼 | 3.76.44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工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5/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6/09 10:00 |
開標時間 | 109/06/0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64,294,883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竹北市水資源回收中心二期工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環 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3.三年代操作試運轉: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環境保護工程專 業營造業(E103101)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廢 (污)水處理業(J101060)」或得以從事廢(污)水處理之業務 者。 (二)特定資格條件:投標廠商應具有下列相當實績或經驗: (1)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4,642萬元整 ,共同投標者,可合併計算。 (2)竹北市水資源回收中心二期工程: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 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如污水處理廠 、水淨場、水質淨化處理設施),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 131,000,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29,000,000元。 (3)三年代操作試運轉: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 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勞務),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 於53,000,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34,000,000元 。 (4)請提供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 之使用情形證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