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高雄港115~116號碼頭岸電插、拔電操作暨維護保養勞務委外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高雄港115~116號碼頭岸電插、拔電操作暨維護保養勞務委外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7 - 附帶於能源分配的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6 |
機關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5/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6/18 09:00 |
開標時間 | 109/06/18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3,759,2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 參與投標廠商需具備以下資格: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E601020) (二) 廠商資格應附具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須為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E601020)。廠商可以檢附公司或廠商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商工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三) 廠商履約能力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類似案件、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文件等。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甲種電匠證照(至少一員)。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