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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供公眾使用橋梁基本檢測技術服務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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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供公眾使用橋梁基本檢測技術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5 |
機關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維護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6/15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6/19 10:00 |
開標時間 | 109/06/19 15: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98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凡經各屬地或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之合法設立之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顧問公司(具備土木結構技師簽證),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者。 (二)廠商應檢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三)廠商之信用證明。 (四)納稅證明。 (五)資格證明文件須依招標文件之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審查項目核實依序提列,各項文件須加蓋廠商印信以資確認及保證,裝入廠商標封內密封後投遞。 (六)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徵選;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七)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登記或設立及納稅證明文件,惟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驗: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八)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