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花蓮縣政府致贈姊妹巿(友好城巿)防疫物資寄送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花蓮縣政府致贈姊妹巿(友好城巿)防疫物資寄送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3 - 空運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5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民政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6/1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6/23 17:00 |
開標時間 | 109/06/24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5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現金繳納)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領有合法公司執照、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等相關行業或法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並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為中華民國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行中「海運承攬運送業」或「航空貨運承攬業」。 (三)應附證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切結書。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電子領標廠商須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6、如為原住民廠商,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7、身分揭露表。(無須者免附)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