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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型車輛停車場監視系統更新擴充案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高雄大型車輛停車場監視系統更新擴充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機關代碼 3.13.30.68
機關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06/19
截止收件日期 109/06/29 17:00
開標時間 109/06/30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4,746,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1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投標):
1.合法立案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關之公司、行號、法 人或團體。
2.其營業項目至少包含下列之一: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電器承裝業(E60101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電信工程業(E701011)或保全業(I901011)。
3.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須具有經政府登記立案有關營業項目具有電腦設備工程案、電信工程案、電信器材批發或零售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交通器材安裝業等具有電信、弱電、監視及停車場設備建置能力之相關營業項目。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