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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電力改善及冷氣機採購安裝計畫(第一期)之高壓變電站建置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全校電力改善及冷氣機採購安裝計畫(第一期)之高壓變電站建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機關代碼 3.80.5.62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06/22
截止收件日期 109/06/23 17:00
開標時間 109/06/24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7,509,551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具有履約標的營業項目或履約能力之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押標金繳納憑證。(新台幣37萬元整)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甲級電器承裝業(須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六)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七)標單文件(正本)。
(八)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