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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彰化車站後站停車場新建統包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更正公告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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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台鐵彰化車站後站停車場新建統包工程 |
機關代碼 | 3.76.47.51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6/24 |
截止收件日期 | |
開標時間 | |
內容摘要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期間 | 109/06/22 ─ 109/06/30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9/08/17)
前一版公告日(109/07/23)
前一版公告日(10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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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 |
A.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下列第(a)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分:(a)甲等綜合營造業、(b)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c)甲級電器承裝業、(d)開業建築師。B.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第(b)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下載公開閲覽說明文件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