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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設施更新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污水設施更新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機關代碼 3.76.56.96.1
機關名稱 澎湖縣立馬公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06/29
截止收件日期 109/07/06 09:00
開標時間 109/07/06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27,493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付郵資2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
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為: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者或丙等營造業者或EZ99990其他工程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惟雖有上述投標資格,而有下列1至2款情形之一者,仍不得參加本案投標,如有發現,其標無效,得標者取消其得標權,餘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1)有採購法第38條「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2)有採購法第50條、第101條、第103條各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形之廠商。
(3)依採購法第15條規定,若投標廠商與本案承辦、監辦人員具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關係,請切結告知本校,以便承辦、監辦人員迴避。
2.符合前項「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
(四)、押標金單據或憑證(正本)。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六)、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七)、標單。
(八)、廠商相關切結書(切結書1)。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