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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圖書與資訊處討論室與研究室智慧管理系統建置案一式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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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國立中山大學圖書與資訊處討論室與研究室智慧管理系統建置案一式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機關代碼 | 3.9.28 |
機關名稱 | 國立中山大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事務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7/0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7/14 15:00 |
開標時間 | 109/07/15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629,85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具有本案履約標的之營業項目或履約能力,經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情形。 (二)符合上開條件資格之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 2.納稅證明。 (1)有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無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