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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初級(EMT-1)及中級(EMT-2)救護技術員複訓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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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0年度初級(EMT-1)及中級(EMT-2)救護技術員複訓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5 |
機關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航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7/2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8/12 12:00 |
開標時間 | 109/08/13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5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資格文件 1. 合法設立之醫療、衛生或消防相關營利單位: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2. 合法登記設立之醫療、衛生或消防相關法人: (1) 法人登記證書。 (2) 捐助章程國組織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醫療、衛生或消防相關事宜)。 3. 國內設有醫療、衛生或消防等相關科系之專科以上學校: (1) 教育部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採購之文件(正本)。 (二)其他: 需符合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4條【符合辦理初級(EMT-1)及中級(EMT-2)救護員繼續教育課程之機關(構)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