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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學校午餐食材採購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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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9學年度學校午餐食材採購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
機關代碼 | 3.76.45.97.40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通霄鎮城中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8/03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8/07 17:00 |
開標時間 | 109/08/10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6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應依衛生福利主管機關法律(規)規定,申請食品業者登錄,採購之食材應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並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應有CAS或TQF或優良冷凍食品等優良食品標誌之產品,市售品如尚未有優良食品標誌之食材,亦應符合國家檢驗標準及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 (2)廠商所提供之食材,如疏於管制檢驗,致發生中毒事件時,廠商應負相關之民刑事責任,並負擔師生所有醫療費用(機關得直接依醫院收據,由廠商當月貨款扣除墊付)。 (3)各項午餐食材不得使用不需再烹煮之成品或再次加熱加工隔餐食物,並避免使用半成品。 (4)午餐食材禁止使用過期或超過有效期限前二分之一天數之食品(材),且各類食材之貨品規格應合於下列規定,並配合機關提出供貨商出貨證明資料,供機關查驗: (詳如契約範本所敘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