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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年廢水處理設備操作維護作業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於 109/08/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0~111年廢水處理設備操作維護作業」,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8,193,264元 ,開標時間109/09/1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9/15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0~111年廢水處理設備操作維護作業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7.74.41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109/08/20
109/09/15 09:30
109/09/15 10:00
38,193,26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於等標期間內攜隨身碟至本廠工安課免費下載領取或自行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台灣區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之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於國內完成代操作維護廢水處理場,處理流程順序含廢水厭氣、喜氣串聯處理系統,其規模在每日二、○○○立方公尺以上,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持有前述實績證明文件【檢附契約摘要及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1.實績證明文件至少應包括下列要項: (1)採購機關(構)之全名、地址。 (2)該實績廢水處理場之每日平均處理流量及契約作業期限。 (3)實績證明文件應以中文書寫為原則(該實績證明,如屬政府機關或公營機構應檢具合約正本;該實績證明如屬民營企業機構應檢具業主核發完工、驗收之證明書、承攬合約、請領款證明、排放許可證等,以上資料需經法院公證,檢附其公證之正本)。 2.有能力承攬廠商並具有下列有效證件,且符合下列規定者均可參加 :一般證件:除規定應繳驗正本者外,其餘證件均得為影本,惟需加蓋廠商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證件不齊或所附證件內容未依規定註明者不予接受,且不接受開標現場及事後補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當年度台灣區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