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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築原臺南陸軍偕行社修復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於 109/08/2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歷史建築原臺南陸軍偕行社修復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歷史建築原臺南陸軍偕行社修復工程
3.95.33.5
109/08/24
109/08/24 ─ 109/09/02
是
(一)廠商資格: 1.廠商資格:登記合格之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基本資格: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6、7條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規定辦理。 (1)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前項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A.古蹟修復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2)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本工程應聘任之傳統匠師為大木作、小木作、泥作、瓦作) A.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指定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B.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C.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