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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畢業班台灣本島校外教學活動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澎湖縣立文光國民中學 於 109/08/2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9學年度畢業班台灣本島校外教學活動」,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834,600元 ,開標時間109/09/0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9/04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09學年度畢業班台灣本島校外教學活動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3.76.56.96.13
總務處
109/08/24
109/09/04 09:00
109/09/04 10:00
834,6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文光路1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1.交通部核發之執照。
2.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3.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等文件,以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提出者,需另檢附相關營業項目資料。(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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