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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號誌聯鎖系統更新統包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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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號誌聯鎖系統更新統包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
機關代碼 | 3.15.18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單位名稱 | 材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8/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9/03 14:00 |
開標時間 | 109/09/03 15: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132,536,997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 E603050)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 E603080)。 2.外國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並登記成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之證明文件。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三)若屬尚未經我國政府登記成立分公司之外國公司,則應遵循下列規定辦理: 1.須提出該國政府核發公司合法成立之證明文件,得為影印本。並須檢附經我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正本。 2.應檢附公司負責人簽名文件正本1份。若授權代理人執行權利者,應另外檢附代理人授權書1份。投標文件規定須蓋印章之處,廠商得以其負責人或經授權之代理人之簽名代替。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投標商提送之工程實績應以截止投標日前 15 年內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 。 因需填字數超過本欄位(限填500個中文字)限制,有關特定資格部分,請詳參本案採購投標須知六十六。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