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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定古蹟臺北工場修復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更正公告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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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市定古蹟臺北工場修復工程 |
機關代碼 | 3.79.51.6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8/28 |
截止收件日期 | |
開標時間 | |
內容摘要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期間 | 109/08/28 ─ 109/09/01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9/10/13)
前一版公告日(109/09/14)
前一版公告日(1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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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詳投標須知第14點)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本案為古蹟修復工程,投標廠商需提出承攬完成一件以上(包含一件)之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並完工報竣。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920萬元整或累積金額不低於新臺幣9,800萬元整;應附證明文件:相關案件履約證明文件影本(如契約封面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等),得以辨識為同一公司承攬之業務資料。 (2).具有相當人力者,其情形:(A)本古蹟修復工程採購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1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合約規定置相關人員。(B)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二條聘請傳統匠師(木作、瓦作、泥作)。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下載公開閲覽說明文件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