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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短期委託操作管理專業服務-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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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短期委託操作管理專業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機關代碼 | 3.97.15.2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8/31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9/14 17:00 |
開標時間 | 109/09/15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0,03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9/09/09)
前一版公告日(1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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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四)押標金(正本)。 (五)投標廠商應具有下列資格及實績證明文件: (第1、2及3點擇一符合) 1.具有國內、外300公噸/日以上並設有污染防治及汽電共生與輸配電設備之垃圾焚化廠操作管理經驗或實績滿一年以上。2.累積一年以上操作與維護具有二座以上併聯鍋爐設備,每座鍋爐總傳熱面積為500平方公尺以上。3.具有或承攬二座以上鍋爐設計與監造或製造與試車經驗或實績,其每座鍋爐總傳熱面積為500平方公尺以上,並累積一年以上商業運轉與維護實績。4.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壹億五千萬元,或營運資金不低於新台幣壹千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1)權益不低於本採購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六)服務建議書一式15份。 (七)外國廠商委託我國廠商或代理人投標者,須檢附委託授權書…(餘詳如招標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