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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及和平梨山郵局間不定期現金運送保全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於 109/09/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宜蘭及和平梨山郵局間不定期現金運送保全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85,480元 ,開標時間109/09/10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9/10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宜蘭及和平梨山郵局間不定期現金運送保全服務
勞務類
751 - 郵政及專差服務
3.15.83.3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勞安(總務)科
109/09/01
109/09/10 09:00
109/09/10 14:00
485,48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郵政劃撥帳號02222221,戶名:臺中郵局押標金專戶。(通訊欄註明:現金運送保全案)
1.投標廠商為合法登記之保全業者,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4.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