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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設計監造之勞務採購(109年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改善訓練環境及器材設備計畫-田徑場地改善)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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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委託設計監造之勞務採購(109年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改善訓練環境及器材設備計畫-田徑場地改善)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5.96.24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立化仁國民中學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立化仁國民中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9/0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9/15 09:00 |
開標時間 | 109/09/15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5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 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應附廠商登記或設立或立案證明文件,並附相關公會有效之會員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原住民身分證明。機構、法人或團體,請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內)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4.廠商聲明書:第一至七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5.切結書1、切結書2。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