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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客運園區污水處理廠修繕統包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於 109/09/1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航空客運園區污水處理廠修繕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8,387,062元 ,開標時間109/09/2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09/26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桃園航空客運園區污水處理廠修繕統包工程
工程類 5123 - 倉儲及工業建築工程
3.80.25
污水設施管理工程科
109/09/15
109/09/26 08:30
109/09/26 10:00
28,387,062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單獨投標廠商需具備: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E101011及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及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
1-1共同投標廠商需具備(以下其中之一組合):
(1)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及工程技術顧問業(電機工程科)(或電機工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公司及工程技術顧問業(電機工程科)(或電機工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2投標時檢附下列文件供審查:(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2)乙等綜合營造業: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檢附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3)工程技術顧問業(或電機工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A.工程技術顧問業: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電機技師類別)
2.廠商納稅之證明(各成員皆須檢附)
3.廠商信用之證明(各成員皆須檢附)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電機工程科之技師證書及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機構為投標廠商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均須檢附)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確實用印確認)
7.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經費明細表
8.押標金繳納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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