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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非原住民學校)設施設備計畫-風雨教室設備整修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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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9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非原住民學校)設施設備計畫-風雨教室設備整修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機關代碼 | 3.80.6.3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永安國民中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9/1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10/06 12:00 |
開標時間 | 109/10/07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526,843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永安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上開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