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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政事務所109年度土地界標招標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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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花蓮地政事務所109年度土地界標招標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
機關代碼 | 3.76.55.4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09/21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09/29 08:30 |
開標時間 | 109/09/2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完稅收據「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之一規定:「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符合原住民族工作保障法第十一條之規定。」準此,本縣為原住民地區,按「原住民族工作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應為原住民廠商,請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按同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 (一)獨資: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二)機構、法人或團體: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書(有效期間為6個月)。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