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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航廈電力電纜改善暨發電機汰換及相關變電設備改善工程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於 109/09/2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第一、二航廈電力電纜改善暨發電機汰換及相關變電設備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255,070,000元 ,開標時間109/10/06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10/06 10: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第一、二航廈電力電纜改善暨發電機汰換及相關變電設備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15.85
總務處
109/09/25
109/10/06 10:00
109/10/06 15:00
1,255,070,000元
是
01
06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9/10/07)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9/09/17)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9/09/15)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9/09/09)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9/09/08)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9/09/07)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9/09/04)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9/08/20)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特殊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工或驗收之11.4 kV以上(含)高壓電力或機電工程(不含土建工程),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8,000萬,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案預算金額。
上述契約金額如屬共同投標者,請檢附契約內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或其他相關契約證明(投標廠商承攬金額佔契約金額百分比)文件,並僅計算屬該廠商承攬部分金額。
■具有相當財力者(以下二擇一):
(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低於公告預算?額十分之一。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者,應檢附最近1年度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1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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