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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至111年委託辦理標售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之未上市且未上櫃公司股票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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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0至111年委託辦理標售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之未上市且未上櫃公司股票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機關代碼 | A.7.9.1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
單位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10/15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10/29 17:00 |
開標時間 | 109/10/30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須具有HZ02031(公正第三人資產拍賣業務)或HZ02020(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者(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6681號函示: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通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詳見投標須知第43點)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