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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幼兒園納入學術網路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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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市立幼兒園納入學術網路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機關代碼 | 3.80.11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10/1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10/26 09:00 |
開標時間 | 109/10/26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1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政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准登記或設立具有採購標的供應或承作能力之合法廠商;廠商應將下列文件影印本放入標封內: (一)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需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具合格證件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二) 應附具之文件(1~6置入證件封內):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6.電子領標憑據。 7.規格文件(置入規格封) 8.標單文件(正本,置入標單封)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