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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總館暨各分館保全系統服務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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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0年度總館暨各分館保全系統服務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
機關代碼 | 83412470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圖書館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立圖書館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11/11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11/23 17:00 |
開標時間 | 109/11/24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561,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凡經政府立案合格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依法立案領有公司執照之保全相關行業)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應逐項填寫並標示投標廠商名稱、日期、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3.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信用証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4)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