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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築原臺南陸軍偕行社修復工程工作報告書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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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歷史建築原臺南陸軍偕行社修復工程工作報告書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95.33.5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有形文化資產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11/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11/26 17:00 |
開標時間 | 109/11/27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271,025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 計畫執行主持人應符合文化部發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或第20條規定。 其資格應具下列之一。 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該修正施行之日起八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基本資格證明: 1、建築師(技師)事務所: ○1建築師(技師)證書影本。 ○2開業證書影本。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2、學術機構: ○1該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同意執行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2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含助理教授)聘書影本。 ○3執行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法人或團體: ○1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2該法人或團體同意執行主持人參與之授權書或公文。 ○3執行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