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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萬大發電廠定期性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性工作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0年度萬大發電廠定期性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性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機關代碼 3.13.31.56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11/20
截止收件日期 109/12/07 17:00
開標時間 109/12/08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975,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政府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I901011 保全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內政部核發保全業許可文件。
3、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
4、有效期限內之「保全業責任保險證明」。
(1)投標廠商其投保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至少為新臺幣壹仟萬元(即最高賠償金額),自負額3%以內(應為最高賠償金額之3%,不得以個別事故按金額分別計算),且不得另增訂違反前述最高賠償金額與自負額之其他除外或附加限制條款。
(2)有效期限至少應涵蓋開標日期。
(3)履約期間乙方投保之責任保險及自負額比率應維持有效。乙方應於其責任保險保單屆期前向甲方提出符合上述規定有效之新保單以持續履約。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