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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市定古蹟台北放送局板橋放送所修復及再利用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新北市市定古蹟台北放送局板橋放送所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機關代碼 3.82.33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11/24
截止收件日期 109/12/01 17:00
開標時間 109/12/02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60,639,521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09/11/11)
前一版公告日(109/08/19)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及12條規定之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1.應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驗;及,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 練,並取得結業證書;及,
3.古蹟修復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 主任執業證。
三、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之傳統匠師。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審查登錄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