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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公務車1輛租賃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公務車1輛租賃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機關代碼 3.80.33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11/24
截止收件日期 109/12/01 17:00
開標時間 109/12/02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應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納稅證明文件為下列規定之一: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押標金繳納憑證:
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5.登記證明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具車輛租賃。
6.本案規格相關文件(詳需求說明書及規格審查表內容)。
7.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投標標價清單;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