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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1年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維護營運」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9-111年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維護營運」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機關代碼 3.80.35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單位名稱 文教發展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11/27
截止收件日期 109/12/01 17:00
開標時間 109/12/02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5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 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者: 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學術研究機構者:參與本案之單位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3.法人或團體者: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 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 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六) 企劃書。
(七) 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說明。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