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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臨床檢體委外代檢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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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0年度臨床檢體委外代檢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機關代碼 | 3.71.5.36.11 |
機關名稱 | 連江縣立醫院 |
單位名稱 | 連江縣立醫院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12/10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12/16 17:00 |
開標時間 | 109/12/17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6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曾經承攬「地區醫院」(含)以上委託醫事代檢檢查之專業服務廠商,具備下列證明文件者,均可參加投標: 1.中央健保局指定醫事檢驗機構證明文件。 2.需通過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時效內;且具備最近兩年內(108全年或109年第一次能力試驗)曾參與中華民國醫檢學會辦理之所有能力試驗評估結果,並通過測試。 3.縣市衛生局執業登記或許可執照。 4.醫事檢驗師執照(至少1人)。 5.近期營業稅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証明相關文件代之。無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者,請洽國稅局取具營業稅免稅證明書。 6.曾承攬「地區醫院」(含)以上醫事代檢檢查證明文件。 (二)廠商如為財團法人僅需附: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曾承攬「地區醫院」(含)以上醫事代檢特殊檢查證明文件。 (三)廠商如為醫療院所僅需附1.開業執照。2.區域醫院等級(含)以上證明文件。3.醫事檢驗師執照(至少一人)。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