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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洋、南海園及興安等3處海洋驛站展示設計製作統包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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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靜洋、南海園及興安等3處海洋驛站展示設計製作統包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機關代碼 | A.47.1.4 |
機關名稱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部分署 |
單位名稱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部分署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12/1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12/29 17:00 |
開標時間 | 109/12/30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0,569,246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依法登記營業項目與執行本案相關者。(代表廠商營業項目需有室內裝修業) 2.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登記營業項目與執行本案相關者,需檢附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代表廠商營業項目需有室內裝修業)。 二、注意事項: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室內裝修業者,應檢附專業技術人員證書於服務建議書內。 3.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