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0年新豐鄉鄉內農水路改善計畫(開口契約)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0年新豐鄉鄉內農水路改善計畫(開口契約)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76.44.57
機關名稱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單位名稱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12/14
截止收件日期 109/12/21 10:00
開標時間 109/12/21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7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2)證書、(3)同業公會會員證
2.技術顧問機構(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2)主辦技師執業執照。
(3)同業公會會員證。
3.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學術單位: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
權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許可之證明文件。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或工作項目需與委
辦事項有相關性)。
(二)計畫主持人檢附最高學歷證明或服務單位聘書、工作證、過去相關工作經歷。
(三)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文件均得以影本供機關查驗,如有偽造情事,需自負法律責任)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