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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核設施拆除與除污清理勞務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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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0年度核設施拆除與除污清理勞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機關代碼 | 3.37.1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12/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9/12/22 10:00 |
開標時間 | 109/12/22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3,305,56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須提出以下證明文件投標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或新設立稅籍證明及統一發票購票證明;依法令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出具免繳稅証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大專院校免繳驗)。 3.廠商投標時應再檢附右列文件:1.營業項目具經濟部商業司訂定營業項目「J101070放射性廢料處理服務業」放射性廢棄物處理相關項目。2.檢附五年內(105年至109年間)完成與本次招標標的明細項目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含拆除、除污與清理勞務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得含採購機關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