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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新埔及湖口地區監控系統設備增設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竹北、新埔及湖口地區監控系統設備增設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機關代碼 3.76.44.42
機關名稱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9/12/22
截止收件日期 109/12/29 13:30
開標時間 109/12/29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721,18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廠商資格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
2.投標之廠商須為依法納稅之廠商。
3.營業項目:須符合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登記資料,營業項目包括「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或「ZZ99999除可許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所列示之細類項目之公司組織。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