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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十一份暨石門水庫園區垃圾清運及處理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於 109/12/2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0年度十一份暨石門水庫園區垃圾清運及處理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880,800元 ,開標時間109/12/29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9/12/29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0年度十一份暨石門水庫園區垃圾清運及處理工作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13.20.1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109/12/23
109/12/29 09:00
109/12/29 11:00
3,880,8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1.廠商之基本資格:公司執照,並領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1)乙級(含)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或(2)乙級(含)以上之「廢棄物清理許可證」或(3)乙級(含)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投標廠商與處理機構(具各縣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含)以上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簽訂同意進場之証明或許可證」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各縣市政府核發之
?乙級(含)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或
?乙級(含)以上之「廢棄物清理許可證」或
?乙級(含)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投標廠商與處理機構(具各縣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含)以上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簽訂同意進場之証明或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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