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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壽豐工作站農田水利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於 109/12/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0年度壽豐工作站農田水利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00,000元 ,開標時間110/01/0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1/04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0年度壽豐工作站農田水利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3.45.44
花蓮管理處
109/12/30
110/01/04 17:00
110/01/05 10:00
1,5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廠商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以上綜合營造業。 應附具之文件: (一)廠商資格文件(註:設立於花蓮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1.土木包工業或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電子領標憑據(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 (四)納稅證明文件(註: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廠商?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2